死是一个过程,外国人选择安乐死,你会如何



为什么老外在知道自己身患绝症时大多都会选择安乐死,而中国人少有此类做法。因为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同,民主化程度不同,在外国安乐死是合法的,在中国确实违法的。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活得并没有勇气。很多时候忽视了舍生取义。

为什么老外在身患绝症第一想到的就是安乐死?而且没有后顾之忧!

因为这种类似行为在中国是属于犯罪,外国只有极少数国家不认为是犯罪?!据我了解,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这让我唏嘘不已,是不是在若干年后,中国也会对此问题,进行开放政策。

不用的人对安乐死的看法固然不同:

有人认为安乐死的行为是犯罪的,然而犯罪行为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来说,他们要求的只是解除病痛离开人世,这是为了缩短病人的痛苦,对他们来说,这只是解脱。因此实施安乐死并不是危害社会,相反,我觉得有益处。还有人说实施安乐死是剥夺了人的生存权。既然生命的权利和意义都是属于自己掌控,那么自己就有生死选择权,包括死亡的方式。安乐死不仅节约了医疗卫生资源,还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这完全合情合理,我不反感这样的做法。

可很多人对死亡都会很恐惧、害怕的,有些人提都不敢提,若是谁整天没事把死挂在嘴边,肯定会惹人非议。

生与死的选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困难的,舍从生死,谈何容易?生老病死,乃是常态,可如何让身边人安乐死,这是很多人的通病吧!

莫小林说:

病人常常得被动地接受这样的“待遇”:一是过度治疗。有些病人甚至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在接受创伤性的治疗。另一个极端是治疗不足,也就是说,病人受到的痛苦和不适直到死亡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解脱。

那么,生命在最后的几周、几天、几小时里到底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一个人在临近死亡时,体内出现了什么变化?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能给生命以舒适、宁静甚至美丽的终结?

临终期一般为10-14天(有时候可以短到24小时)。在这一阶段,医生的工作应该从“帮助病人恢复健康”转向“减轻痛苦”。

临终病人常处于脱水状态,吞咽出现困难,周围循环的血液量锐减,所以病人的皮肤又湿又冷,摸上去凉凉的。你不要以为病人是因为冷,需要加盖被褥以保温。相反,即使只给他们的手脚加盖一点点重量的被褥,绝大多数临终病人都会觉得太重,觉得无法忍受。

呼吸衰竭使临终病人喘气困难,给予氧气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他们已失去了利用氧气的能力,此时给他们供氧无法减轻这种“呼吸饥饿”。正确的做法是:打开窗户和风扇,给病床周围留出足够的空间。另外,使用吗啡或其他有类似鸦片制剂的合成麻醉剂是减轻病人喘气困难和焦虑的最好办法。

当吞咽困难使病人无法进食和饮水时,有些家属会想到用胃管喂食物和水,但濒死的人常常不会感到饥饿。相反,脱水的缺乏营养的状态造成血液内的酮体积聚,从而产生一种止痛药的效应,使病人有一种异常欢欣感。这时即使给病人灌输一点点葡萄糖,都会抵消这种异常的欣快感。

而且,此时给病人喂食还会造成呕吐、食物进入气管造成窒息、病人不配合而痛苦挣扎等后果,使病人无法安静地走向死亡。静脉输液虽然能解决陷入谵妄状态病人的脱水问题,但同时带给病人的是水肿、恶心和疼痛。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甚至在死前三个月之久,不少病人与别人的交流减少了,心灵深处的活动增多了。不要以为这是拒绝亲人的关爱,这是濒死的人的一种需要:离开外在世界,与心灵对话。

一项对个晚期癌症病人的调查显示:死前一周,有56%的病人是清醒的,44%嗜睡,但没有一个处于无法交流的昏迷状态。但当进入死前最后6小时,清醒者仅占8%,42%处于嗜睡状态,一般人昏迷。所以,家属应抓紧与病人交流的合适时刻,不要等到最后而措手不及。

随着死亡的临近,病人的口腔肌肉变得松弛,呼吸时,积聚在喉部或肺部的分泌物会发出咯咯的响声,医学上称为“死亡咆哮声”,使人听了很不舒服。但此时用吸引器吸痰常常会失败,并给病人带来更大的痛苦。应将病人的身体翻向一侧,头枕的高一些,或用药物减少呼吸道分泌。

濒死的人在呼吸时还常常发出呜咽声或喉鸣声,不过病人并不一定有痛苦,此时可用一些止痛剂,使他能继续与家属交谈或安安静静地走向死亡。记住,没有证据表明缓解疼痛的药物会促使死亡。

听觉是最后消失的感觉,所以,不想让病人听到的话即便在最后也不该随便说出口。

在佛家看来,生死轮回,人多存在只是受苦的历程;可在道家看来,人需要尊重生命,顺死生;在一定程度佛家忽略生死,在这种定义下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这是很难接受的;道家轻生死,顺生死,它忽略了家天下的道德标准,只适合君王统治时期,为天下所用,对于现在的和平时代,不适合;因此,我比较赞同儒家思想,舍生取义而死。我相信理智的人都会选择:舍生,取义,而死。

近几年来,我多多少少听到类似报道都是写某某身患绝症,准备完成自己梦想后自行安乐死,这是舍生。每每看到类似这种报道,我都会为异国的绝症患者点赞,佩服他们的感生敢死,理智的去对待生命,根据新闻报道,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威斯康星州一名14岁少女洁丽卡-博兰(JrikaBoln)身患绝症备受折磨。与病魔抗争多年后,洁丽卡身心俱疲,决定放弃治疗,希望今年8月能实行安乐死,脱离苦海。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当一次“舞会女王”。为了让她没有遗憾地离世,亲友决定帮她实现愿望,举办一次名为“洁丽卡最后的舞会”主题派对。上百名亲友出席了这场又难过又热闹的舞会,这算是取义和快乐吧!

年2月8日齐鲁电视台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就读于曲阜师范学校的19岁济宁大一女生刘翠珠不幸患上一种罕见的疾病——上颌骨颈动脉血管瘤,与恶性肿瘤(通常所说的癌症)不同,刘翠珠的血管瘤属于良性肿瘤,但却十分凶险,经常会出现大量出血,发病频繁,医院治疗了两个多月,先后做了四次手术,病情却一再恶化。面对这种罕见的血管瘤,惟一可行的办法是做“肿瘤切除手术”,但这种手术要将整个右侧上颌骨摘除。母亲看着女儿数次忍受剧烈的病痛折磨,即使做了切除手术,并且手术成功的话,也会造成毁容、不能说话、右眼失明,根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更何况手术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大出血,造成死亡。刘春花认为女儿与其活活受罪,甚至死无全尸,还不如通过注射的方式安静、完整地死去。母亲不堪女儿忍受病痛折磨,征得女儿同意后,医院申请给女儿施行“安乐死”,医院的反对,因为国家没有批准可以进行安乐死,这让人很是费解。

为什么老外要把大龄狗安乐死而不是让狗自然死亡?

因为大龄狗身体各方面机能在高龄的时候已经很差,而且在岁月的摧毁下,身体各种器官都会慢慢衰竭而亡,可期间,大龄狗会伴随度日如年的痛苦,一步步走向衰亡。与其拖着痛苦死亡,何不在它身体刚出现的时候,替它做出选择,你是它主人,你可以勇敢替它做出这种残忍的选择,我相信它在天堂,它不会责怪你的;我是一个特别爱狗的人,前段时间,自己养了一只小狗,得了犬瘟,这种狗病是很难治好痊愈的,只有百分之十的可能,我当时就哭了,好好的小狗,怎么就患上这种毛病,很是郁闷,可是我又不想放弃对它的治疗,给它吊了一周的吊针,完全没什么用啊,感觉它东西也吃不下,身体越来越差,就一直躺在角落里,跟之前的状况比起来差别太大,心里挺难过的,我是要这样一天一天耗下去,自己什么都不做,可是它很痛苦啊!我当时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要不让它安乐死,会不会就不痛苦了;可是我心里,马上又跳出来另外一个想法,外一它熬过去了呢?我这样做,不是剥夺了它的小生命吗?于是,内心是非常纠结、痛苦的,小狗是自己养的,该不该进行安乐死?这个问题一直困惑到小狗离开这个世界。从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就在反思自己,为什么不能活得洒洒脱脱,明知道无力回天,为什么不能在它活着的时候替它选择一次。我做不到的,可别人能做到,这就是理智和感性的区别吧!如果能重来,我会让它安乐死。

审慎的看待安乐死的问题,我们还是需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首先,有利的一面:

1,满足人文关怀,减轻患者痛苦: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人总是希望能够安静祥和的离开这个生活了如此之久的人世间,人生的苦旅从哭着开始,谁还再愿意哭着离开?但是随着免疫系统的衰退,总是百病缠身,在与病魔的抗争中,这是一个结局已然注定的战斗,与其用痛苦作生命的注脚,不如来一次安然的离开。更何况在目今的十分不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下,城乡医疗差距之大,更是让一部分人承受着加倍的痛苦。

2,在人权上的一次进步:政府代表说,可以终止生命的自由不是自由。人权主张者说,可以遏制自由的生命不是生命。是啊,一场糟糕透顶的电影,又何必去坚持着去看完。那才是对生命的不负责,是对生命的亵渎。人应该有生活的尊严,也同样应该有终结自己生命的尊严,也就是死的尊严。其次,不利的一面:1,为某些心怀不轨或另有他图的人以可乘之机,据调查显示,荷兰从通过安乐死法案之后的多例案件中有超过41%的病人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执行安乐死,这种在病人家属与医生配合强加给他人的行为是十分可怕的,这无异于一场与政府合作的谋杀。(《环球时报》年02月11日第六版《荷兰老人出国逃避安乐死》)而这一现象,导致了荷兰每年有近万老人病危后出走他国防止被安乐死。荷兰如此,中国更不好说。2,法制的建设总是要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如果贸然放开对安乐死的限制,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3,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百善孝为先。孝道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的精神寄托,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深入人心。不管把安乐死签字这个任务交给谁,都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总而言之,安乐死是大势所趋,以后必定会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是不具备实行条件的。

我若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得了癌症或者绝症之类的,第一选择的就是:安乐死。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在有限的生命里去做有意义的事情,这难道不是生命该赋予的意义吗?死也死得瞑目吧。不过我也希望我死的时候,没有任何遗憾,幸福地死去。

当你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们会如何选择?









































北京白癜风医院好
治疗白癜风的办法



转载请注明:http://www.kmyoc.com/xglcs/6646.html